男子多次偷窃女友财物 被告上法庭判刑3个月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陈姓男子两年前偷窃女友住处的财物,被禁止自由出入她家;去年,他累得坐在女友家马桶睡着,醒来发现女友不在家,窃取屋内780元(新台币,下同),又偷喝洋酒醉倒,女友气得告他盗窃。
法院一审认为他故意躲在女友家偷窃,判刑七月;但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认为,常人确实有可能累到在厕所睡着,且没有证据证明他躲在厕所故意行窃,女友也原谅他,改判刑三月、可缴罚金代替徒刑。
判决指出,去年8月,陈凌晨下班后借住女友家,肚子痛去上厕所,累得坐在马桶上睡着;女友误认他已离开,出门上班时将大门反锁。陈醒来后,将女友放在红包内及灯下的780元塞进裤子口袋,又开洋酒喝,醉倒在地。女友返家,从陈的口袋内搜出她的红包袋,气得报警。
一审判他七个月;他上诉指出,前一晚没睡觉才会在厕所内睡着,不知道女友出门;钱是他捡来打算等女友回家归还,酒是他和女友一起买的,没有偷喝。
女友指出,她和陈交往三年,陈两年前就偷喝酒被她抓到,但她没追究,仅不准陈自由进出她家;没过几个月,陈又趁她外出时窃取她家马达、锅子和电脑等物,陈被处拘役50天,没想到没多久,老毛病又犯了。
二审法官认为,陈已将女友财物塞进口袋,又未经同意喝掉洋酒,构成盗窃;但因女友未目击他刻意隐匿家中窃行,改以普通盗窃论罪。
【编辑:温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