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女子指控遭迷奸 李宗瑞辩:只偷拍没性侵
2013年11月14日 15:3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富少淫魔”李宗瑞,被指控涉嫌偷拍迷奸多名女子,经过1年的调查后,台北地院在9月3日一审宣判,分别依乘机性交罪和妨害秘密罪各判18年6月和3年10月、共计22年4月徒刑的刑期,并需赔偿12名被害人共1425万元新台币。李宗瑞不服提出上诉,13日高院第2度开庭,又有1名女子出面指控遭李性侵。
李宗瑞涉嫌偷拍、性侵34名女子,一审遭判处22年4月后,李宗瑞不服再提上诉,高院在13日进行第2次开庭。李宗瑞出庭时带着口罩、不发一语的进入法庭。公诉检察官提出新增一名被害人“H女”的笔录,她是34名被害人其中之一。原本她不愿出面指控,但上月她改变心意,前往北检应讯制作笔录。
H女指控,李宗瑞趁她意识不清时对她性侵,检方将她的笔录列为新增罪证,李宗瑞得知后辩称“只有偷拍没有性侵”。根据《中国时报》报道,H女向检方表示,2011年5月参加友人的夜店PARTY时,李宗瑞称说送她回家,在车上给了一瓶矿泉水喝后,她便不省人事,对于自己遭性侵一事完全没印象,直到看到网络流传的影片才认出来,哭诉自己的一生已经毁了。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