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意代表提案修法 促同性婚姻合法化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性别团体昨天(17日)出面呼吁,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仅是保障同性恋人权,更是正视同性恋家庭的既存事实。提案修法的“立委”郑丽君、尤美女指出,明(19日)将针对修法办公听会,盼能正反双方理性沟通,顺利推动修法,促进真正的“婚姻平权”。
性别平权抬头,俗称“同性婚姻合法草案”的《民法》亲属篇、继承篇修正草案,目前已在“立法院”完成一读,引发社会正反意见讨论。
去年台湾完成首桩同性佛化婚礼的当事人、同家会副理事长游雅婷表示,支持同性婚姻不只是人权的理念,而是保护同性恋共组家庭权益的迫切需求、不再被排除于社会福利制度之外。
“外界对同性恋的歧视,有多少人能体会?”游雅婷的伴侣黄美瑜泣诉,即使与雅婷举办婚礼后,但因同性婚姻仍未合法,两人的生活遭遇到很大困难。她说,两人想租屋共同生活,却仅能以“好朋友”名义承租;填写保险受益人,只能用“情同姊妹”掩盖真实婚姻关系,十分受挫。
大龟和女友去年在加拿大透过试管成功育子,回到台湾想收养自己的孩子,却被北市社会局以“同性婚姻不合法”否决。她说,她从小就想生养小孩,但她与伴侣及子女却完全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只有透过婚姻、收养制度合法,才能保障我的家人。
提案修法的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强调,社会对同性恋所谓的尊重,如今必须要正视同性恋真实存在。
【编辑:李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