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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已按投保协议指定投资争端解决机构

2013年11月27日 10: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27日电 国台办2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对海峡两岸筹建投资争端调解机构问题,发言人范丽青表示,两岸投保协议生效后,双方按照协议规定指定了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

  范丽青表示,两岸投保协议生效后,双方按照协议规定指定了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大陆方面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共有14家,包括贸促会调解中心以及福建、浙江、广东、湖南、陕西、厦门等6个下属调解中心,贸易仲裁委员会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及上海、西南、华南、江苏、山东、湖北等下属的6个办事处。这些机构将为调解、解决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投资补偿争端提供服务。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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