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机构纪委会主席谈柯建铭案:报告拿来就签
中新网12月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纪委会11月29日处理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自请调查案,但全案还未送出纪委会;会议主席陈明文说,审查报告拿来就签。
台立法机构纪律委员会决议,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被控涉司法关说自请调查案,有关柯建铭关说不成立,并不予处分。
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林鸿池表示,纪委会决议时,国民党籍成员都不在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黄世铭书面报告当天才送到,审查结果稍嫌片面。
他说,国民党团将在院会提案要求重新交付纪委会审查,但审查报告至今没出纪委会;审查报告须经陈明文签核后送出纪委会,才能启动重付审查程序。
陈明文表示,他外出考察3天,了解行政部门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情形,5日回来、6日出席院会后,中午回嘉义,至今没看到审查报告。如果纪委会送来审查报告,他不延迟、不逃避,“拿来就签”。
民进党团干事长高志鹏说,尊重国民党团想法,一切依法办理。不过,国民党团应先交代,纪委会决议时,没有国民党籍纪委会成员在场,“大家都刚好有事?”或故意放水?
台当局“最高检”特别侦查组9月6日举行记者会表示,时任“法务部长”的曾勇夫、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陈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长”王金平关说,指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在柯建铭全民电通案获判无罪后不要上诉,让柯建铭无罪定谳;王金平、柯建铭等人否认指控。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第二读会得就审查意见或原案要旨,先广泛讨论后,如有出席委员提议,15人以上联署或附议,经表决通过,得重付审查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