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嫌犯被逮要“鸡腿便当” 吃完全招
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男子陈某涉嫌在台湾新北市新庄区、三重区连续纵火5起,前天(7日)被捕,一开口竟说“我要鸡腿便当!”吃完再“加点”牛肉面口味的大碗泡面,吃完才坦承犯案。
警方说,陈某(34岁)一被送进警局就说“饿了两天没吃饭”,要求吃一个鸡腿便当,泡面还指定要大碗的牛肉口味,花费警察120元(新台币),吃饱后才应讯,但直接说“不要问我为什么?那些案子都我干的。”
陈某坦承5度纵火,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检方向法院声押获准;警察私下指出,“有免费牢饭可吃,他暂时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警方调查,陈某有多次毒品和杀人未遂、妨害自由、公共危险等前科,11月13日凌晨在新北市新庄区纵火焚烧一辆小轿车。
11月14日清晨6时,陈某又在新北市三重区纵火烧自己的摩托车,当天晚上落网后供称:“有个仇人住在附近”、“脑中一直有声音叫他烧车,无法控制自己”,警讯后再度函送。但当晚7时,陈某又在同地点附近烧杂物。
警方说,陈某原在三重区租屋,房东和邻居受不了他常在屋内大吼大叫、自言自语,还曾把家里小冰箱等物品往楼下巷道扔,房东将他赶出。
本月6日凌晨2时,陈某又在三重区永盛公园旁纵火烧掉7辆摩托车、波及一辆小货车;当天中午12时再到区内另一路段纵火烧杂物。
【编辑:温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