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越南配偶出轨 因品行不端被撤台湾身份证件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湾新竹一名越南籍女子武翠姮远嫁台湾,顺利取得台湾籍,但却在结婚来年就与同乡男子发生婚外情并产下一女,离婚后在今年改嫁同乡,想要办理结婚登记,却被台湾“内政部”撤销台湾籍,理由是因为她有婚外情,“品行不端”,但她已放弃越南籍,因此她和两个女儿就成了无籍人。
受访时看着一张张家庭照,37岁的武翠姮难过地不断拭泪,因为自从被撤销台湾籍后,她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过一对可爱的女儿。武翠姮说,“身份证被收回去,对方说叫我恢复越南籍,但人家也不受理。”
武翠姮在8年前来台湾打工,与基隆市一名陈姓男子恋爱结婚,但来年就和同乡男子范青松(35岁)发生婚外情并生下一名女儿,后来被丈夫发现诉请离婚,离婚后与同乡男友同居,再生下一名女儿,今年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台湾“内政部”却以她有婚外情,撤销她的台湾籍,但女子早已经放弃越南籍,因此连带两名女儿也一并被撤销台湾籍,让她超级火大,友人也替她抱不满。
不过,“品行不端”怎么定义,是谁说了算?如果没有妥善的处理,可能会闹出大笑话。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