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灵修团体创办人性侵 母亲收少女日记毁证据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某灵修团体女信徒疑似强迫女儿供创办人性侵,遭起诉。台北士林地院30日裁定女信徒以3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但她因觅保无着羁押。至于灵修团体的创办人,30日也被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
士林地检署指出,尊重法院裁定,但女信徒以30万元交保一事,将待收到法院裁定后,经研议再决定是否提起抗告。
新北市汐止区一名40多岁的妇人参加一个灵修团体后深信不疑,不仅自己与创办人发生性关系,还疑似在2011年间将年仅11岁女儿带到汽车旅馆,让创办人性侵得逞,又强迫女儿与创办人陆续发生17次性关系。
士林地检署侦办后,将灵修团体创办人及妇人声押禁见获准,9月间起诉两人。士林地院法官日前裁定两人具保停押,检方提起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调查发现,妇人曾将被害少女日记没收,还要少女佯称日记内容都是写小说的幻想,有湮灭证据及影响被害少女证述事实,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士林地院更裁,士林地院30日做出裁定。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