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管中闵:台湾自经区可与上海自贸区合作 互补互利

2014年01月08日 14:2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经建会主委”管中闵今天将赴国民党中常会报告自由经济示范区政策。他说,台湾自经区不排除与上海自贸区合作。

  国民党下午召开中央常务委员会,邀请即将出任台湾“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台“经建会主委”管中闵就“自由经济示范区政策”提出专题报告。

  书面报告指出,自由经济示范区是马英九“黄金十年”的愿景,也是台湾推动经济自由化,再创经济动能的重要政策。

  此外,书面报告也提到与上海自贸区的竞争与合作,台湾应该加速对外开放、扩大自由化的程度与范围以为因应。在有助于台湾产业发展及增进投资的前提下,示范区不排除与上海自贸区等其它先行试自由贸易、自由经济的地区,进行对接及产业合作。合作范围没有限制,以藉此扩大市场,互补互利。

  此外,为防止土地炒作措施,书面报告指出,既有园区成示范区,区内土地依原土地租售规定办理,如自由港区、科学园区的土地,都只租不售。

  至于新设的示范区,也订定遏止土地炒作的规定,包括核定开后、开发前,由地方政府公告2年内禁止土地、建物和所有权转移;转售、转租或设定地上权,应经管理机关核准,如未依规定使用,管理机关得照价收买,或依该所有权人原取得价格购回。

  示范区规划方案于2013年4月29日台“行政院”核定,第一阶段推动计划于同年8月16日启动。后又重新检讨示范区的自由化与开放程度,并修正示范区规划方案;修正案经台“行政院院会”通过,示范区特别条例(草案)也经台“行政院会”通过,已送请台“立法院”审议。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