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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商签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互利双赢 符合惯例

2014年01月15日 1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15日电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签两岸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是互利双赢的,符合税务通行惯例,不影响两岸各自对个人所得征税的征管规定。

  针对有媒体引述的“台湾有人提出如果两岸签署了租税协议,台湾方面会收不到台商的税,而台商只要在大陆居住超过183天,就会被大陆征税”的说法,马晓光澄清,这样的引述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

  他表示,商签两岸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有利于消除两岸间重复课税的现象,降低投资者的税收负担,保护投资者的税务权益。

【编辑:李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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