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瞎掰遭网友性侵 次数说不清对方被判无罪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少女日前跷家和网友碰面,回家之后在纸条上写下被性侵3次,母亲发现后大吃一惊赶紧报警。少女在侦讯时,称说哥哥有看到对方和她发生关系,网友因此被判处4年多徒刑;但更一审后却认定少女说词矛盾,改判网友无罪。
该名少女指控,她和哥哥在2010年11月时一起离家出走,暂住在一名蔡姓网友的家中,逗留了4天才返家。少女事后写了几张字条给蔡男,少女母亲怀疑女儿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因此报警处理。
检方将蔡男起诉,一、二审都被判处4年10个月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诉。蔡男否认和少女发生关系,且认为少女说词法反复,要求还他清白。
据了解,更一审法官认为,少女侦讯时称说哥哥有看到,但检方侦讯和法院审理时,少女又说哥哥没看到,就连发生关系的次数、在蔡男家住几天也前后说词不一,不能依少女单一方面指控就论罪,因此改判蔡男无罪。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