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服贸协议已在台生效?国民党团:我们不敢说
中新网3月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近来台湾政坛蓝营内部传出“两岸服贸协议已依法生效”的说法。不过,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干部、内定的“内政委员会召委”张庆忠等人都表示“别人可以说,我们不敢说”。
台湾前“经建会主委”尹启铭日前发表一篇题为《服贸协议依法已经生效》的专栏文章指出,“有媒体说蓝绿将对决,其实,大家都错了,两岸服贸协议已经‘依法’审议完成”。
尹启铭所称“依法”,即“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六十一条“各委员会审查行政命令,应于院会交付审查后三个月内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视为已经审查。”
此外,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五条“其内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无须另以法律定之者,协议办理机关应于协议签署后三十日内报请‘行政院’核定,并送‘立法院’备查。”目前两岸服贸协议即是由台湾“行政院”送“立法院”备查,经朝野“立法委员”改为“审查”。
尹启铭认为,两岸服贸协议适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而服贸协议送进“立法院”后,去年7月30日交付八个“委员会”联席审查,至今已逾三个月审查期,应依法“视为已经审查”;若“行政院”囿于“立法院”协商共识不敢启动服贸生效条款,台湾经济不能等,“那就让人民一起宣布服贸协议已经依法生效施行!”
国民党团成员表示,两岸签署十九项协议,许多协议在“立法院委员会”没有审查完,“时间到了,就自动生效”,有人认为服贸协议也可比照,但朝野党团有协商结论,国民党团若主张已经“依法生效”,等于违反协商决议,“所以(这个法律见解)不适合自己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