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洗钱案查无实据签结 当年被陈水扁拖下水
李登辉/台湾“中央社”图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前当局领导人李登辉被控洗钱案,检察官调查后认为无具体犯罪事证,5日全案签结。
特侦组指出,陈水扁于2008年9月5日到台北地检署应讯时,告发李登辉利用人头账户汇入1800余万美元,并汇出5000余万美元至海外,认为李登辉涉嫌违反“洗钱防制法”,移送特侦组侦办。
台湾《联合报》6日回忆说,犹记当年李登辉遭指控后也曾爆料称,陈水扁在探他病时曾拿着写有人头账户名字的纸条给他看,“好像在恐吓我”。报道说,情同父子却撕破脸的那一幕,令人印象深刻。面对陈水扁的爆料,李登辉反驳称扁的告发“空穴来风,子虚乌有”。
报道说,陈水扁深陷洗钱风暴,为何要拖李登辉下水?依李登辉当年的说法,陈水扁是“要死的时候大家一起死”,藉以减轻支持者指责他海外藏钱的压力,反正天下乌鸦一般黑,当局每个领导人都一样。
【编辑:温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