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中央:借鉴台湾经验 推进休闲农业健康发展
大陆休闲农业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出现。从最初以观光为主的参观式农业旅游到现在的多模式深度休闲农业旅游,虽已有较大进步,但阻碍其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也日益浮现。针对目前大陆休闲农业的发展现状,台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借鉴在休闲农业方面起步较早的台湾地区的成熟经验,大力推进祖国大陆休闲农业健康发展,开辟新途径,加强两岸休闲农业交流合作。
提案分析指出,大陆休闲农业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整体布局不合理,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相应法律法规不完善,法律保障不到位;经营企业管理经验不足,缺乏理论有效指引;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与产业的快速发展相脱节;政府引导与管理不到位,行政手段运用简单化;行业自主规范能力欠缺,行业协会发展落后等方面。
台湾地区在休闲农业方面起步较早,为保证其有序发展,上世纪80年代起制定修订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条例;同时管理机构完善,政策支持力度大,且注重休闲农业发展协会作用,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发展模式。借鉴台湾先进经验,台盟中央围绕“大力推进休闲农业健康发展”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做好休闲农业科学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各地方必须以宏观发展目标为指引,结合各地区特有的农业资源、民族风情、文化特征,因地制宜地制定地区发展规划,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另一方面,要加快立法进程,完善行业规范,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有效的立法保障。
第二,加强政府扶持引导,实现政府有效监管。一方面,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建立专项扶持基金,为加快完成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在发展环境上,协调多部门做好行政管理项目的衔接,避免重复管理、各自为政。建议各地政府做好休闲农业的推介工作,指导农民有步骤有次序的开展休闲农业建设,扩大产业发展规模,提高产业建设质量。
第三,重视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行业协会对休闲农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管理和规范作用,在制定行业标准方面,行业协会具有无可比拟的专业优势。此外,行业协会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方面也可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开辟新途径,加强两岸休闲农业交流合作。一是在现有的两岸休闲农业交流合作成果的基础上,构建更深层次的开发平台。建议在“海峡两岸休闲农业论坛及研讨会”基础上成立琼台等地休闲农业促进会,与台湾休闲农业协会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定期开展双边交流。二是策划建立若干个台湾休闲农业园区项目,引进台资企业投资创业,以带动大陆休闲农业全面发展。(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