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洗钱案主嫌叶盛茂改判1年徒刑定谳
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被控泄密给前台当局领导人陈水扁洗钱情资案,台高等法院今天(26日)撤销一审无罪判决,改判叶盛茂1年徒刑,减刑为6个月,得易科罚金定谳。
叶盛茂透过律师得知判决结果表示,法院量刑有点重,尊重法院判决。
叶盛茂被控在2006年间,得知艾格蒙联盟转来泽西岛金融情报中心的吴景茂(陈水扁妻吴淑珍的胞兄)涉嫌洗钱情资,竟将这些资料交付给陈水扁。一审法院判叶盛茂无罪,台湾高等法院改判叶盛茂1年,减刑为6个月,得易科罚金,不得上诉。
此外,检方日前并办指出,台“高检署”指挥交付“调查局”共25个身分证字号,查办相关银行开户等是否涉嫌犯罪,但这25人的名字等个资却出现在陈水扁办公室,显示为传真所得。检方认为叶盛茂涉犯泄密,将此案并办高等法院,但高等法院认定为非裁判上一罪,且叶盛茂否认犯罪,将案件退并台北地检署侦办。
【编辑:李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