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切实做好对台经济工作及台胞权益保护
中新社南昌3月27日电 (记者 刘占昆)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27日在江西南昌召开“2014年对台经济工作和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专项会议”。会议要求各地按照中央部署开展今年工作,切实做好对台经济工作及台胞权益保护工作。
会议指出,在两岸关系新形势下,对台经济工作取得卓有成效的进展,两岸经济关系更加密切,进一步夯实了两岸和平发展的经济基础。会议要求各地继续加大力度,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扩大双向投资,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两岸经济合作向更大规模、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迈进。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和各地台办积极推动实施《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两岸投资争端协处机制顺畅运行。全年共办结台胞权益纠纷案件4191件,结案率为92.2%,并解决了一大批难案、积案。
会议要求各地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继续落实好投保协议及其配套措施,充分发挥调节、仲裁作用,引导台胞以多种方式解决纠纷。各地要按照中办、国办文件精神,畅通台胞诉求反映渠道,更及时为台胞服务。
当天,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副主任龚清概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台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