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规修正年底为“九合一”选举
中新社台北5月13日电 台湾“立法院”13日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于地方公职人员范围增列“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少数民族)区民代表”及“区长”。选务部门说,配合此项修正,年底将共有9项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同时进行。
综合中央社及今日新闻网等报道,少数民族聚居的新北市乌来区、桃园市复兴区、台中市和平区、高雄市那玛夏区、桃源区、茂林区,将于今年底选出第一届区民代表及区长。
台湾原本的“七合一”选举,包括直辖市长、县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村里长等7项选举。
此次“九合一”选举投票日为11月29日。
中国国民党籍少数民族“立委”孔文吉评论该项修正案指,对原住民而言,这是最重要的法案。2010年12月25日因应县市改制,让原来的台北县乌来乡、台中县和平乡、高雄县茂林乡、那玛夏乡与桃源乡都丧失山地乡公法人地位,剥夺原住民选举权。
目前,台湾的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归“行政院”直接管辖,年底由桃园县改制而成的桃园市也将是“院辖市”。其它县市名义上分别归属虚级化的台湾省政府和福建省政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