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大一中架构”是认同还是否定“一中”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28日点评文章,原题《“大一中”是认同还是否定“一中”?》,全文摘编如下:
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与前台“国安会”秘书长苏起等人,提出用“大一中架构”来取代“一个中国原则”。这些人士关心两岸关系、追求两岸和平共荣,是值得欢迎的,不过,包括施明德等绿营人士用“大一中架构”来涵盖“一中原则”或“一中架构”,恐怕得先说清楚究竟对于现行“宪法”是认同或否定,那么对两岸政治关系下一步的探讨才会有意义。
台湾现行的“宪法”无疑是“一个中国”的“宪法”,所以“1992,海峡两岸达成‘各自以口头声明方式表达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即“九二共识”。然而,绿营迄今都否定“九二共识”,那么欲回避当前两岸以各自规定来认同“一中原则”,而进入所谓“大一中架构”,究竟是藉以否定“九二共识”呢?还是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展开两岸政治谈判?实在令人好奇。
自2008年马英九执政以来,“九二共识”完全是行之有效的。去年二月,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在大陆提出,“两岸各自的法律规定、体制运作,都实施一中原则”,“从而形成一中架构下的两岸关系”。去年六月,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在大陆也提出,“两岸各自的法律、体制都主张一个中国原则,都用一个中国架构来定位两岸关系”。
可见台湾一直是自己的立场来主张“一中原则”或“一中架构”。对于此点,施明德等人是否认同?恐怕是其“大一中架构”有无积极意义的前提,否则,如果大陆方面未能予正面响应,那么就还不如继续以“九二共识”来推进两岸关系。
近年的两岸关系如何加以巩固和深,值得各界参与探讨。上述人士的用心显示,绿营不能再继续没有主张,施明德等人应是出自看不去才提出建议。台湾朝野若能在两岸政策上展开良性竞争,当然是有益两岸关系的,但是如果只求包装而回避现行“宪法”对两岸关系的定位,就难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