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常驾飞行伞送货访友 被警察开单没收
林男在鹿港飞行,被民众拍摄成影片,在网络上分享。
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位林姓男子私自驾驶飞行伞在天空飞翔,还高调地将过程贴上脸书。18日晚,他再驾驶飞行伞,警方等他降落后开罚,并没收其飞行伞。
台湾彰化县警局鹿港分局指出,林男的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警方表示,林男因为喜欢玩动力飞行伞,常驾伞送货或飞到台中市找朋友吃饭,林男将飞行时自拍的照片以及视频,以“林志玲”为名贴上脸书,引人注意,而且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还声称自己的行为并未违法。
林男昨晚再度驾驶动力飞行伞飞上天空,辖区派出所警察待他降落后,当场开出罚单,并没收林男的飞行伞。
【编辑:温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