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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陈菊应向社会交代 为什么气爆时她在睡觉

2014年08月04日 15:28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4日社评,原题《夺命七小时 陈菊在哪里?》,全文摘编如下:

  高雄市日前发生气爆,造成28人死亡,300余人受伤的惨剧,正值雄检调查之际,高雄市政府即将肇事责任完全推给厂商与“中央”,却绝口不提本身所应负之责任,令人为之气结。

  这次气爆案,罪魁祸首看来似乎是泄漏丙烯引致爆炸的厂商,但管线究竟是因年久腐蚀还是被施工单位挖破,仍待调查,尚难遽下定论。如系前者,李长荣化工自然责无旁贷。如系后者,则挖破管线的单位当然也难卸其责。因为历年天然气管线灾害事故,多半都肇因于“外力破坏”。不过无论如何,李长荣化工在发现输量异常,却未及时警觉通报,并适时处置,确实要负最大的责任。

  “中央”政府方面,既与地方政府同为“石油管理法”的主管机关,但目前大型石化工按法令分散各部会,并无专法规范。同时石化厂区外管线数据也付之阙如,当然难辞其咎。只是厂区外埋管属于地方政府权责,路权不在“中央”,所以相较之下,责任应该较轻。

  至于高雄市政府,尽管一直试图规避责任,但从整个过程看来,市政府应警觉而未提高警觉,应防范而未及时防范,应处置而未适当处置,使得原本可以解决的小事故变成大灾难,绝对是关键因素。

  事实上,前镇居民在下午4时多,就已闻到异味,8时46分通报市政府“冒白烟,不明气体”,9时16分市政府虽出动消防人员前往,却未查明原因,仅将其当成普通瓦斯管外泄事件处理,一直在现场灌水。到了9时22分,岗山西街巷内水沟盖爆开,环保局到场取样。10时33分,环保署南区环境毒物灾害应变队赶到现场化验,当时在场的各个石化业者还都说没有异常,过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验出气体成分,就发生气爆。

  表面上看,市政府好像已经尽力,问题是,消防队洒水无效后通报环保局,9时30分环保局到现场再通知南区灾害应变队,10时33分应变队赶到现场,还没来得及鉴识出,气爆即已发生,这一个多小时之中,相关单位为什么没有人警觉,可能是乙烯或丙烯,而非瓦斯?为什么不主动要求管线经过现场的石化业者关闭气阀?为什么消防队及环保局的稽查人员没有配置先进的侦测设备?为什么市政府相关单位没有立即要求现场居民疏散?气爆前几分钟,居民询问能不能将所有管线关闭时,为什么1999还回答“处理得差不多了”?这些问题,高雄市政府难道不应该给社会一个交代吗?尤其离谱的是,市政府直到十几个小时之后,才经由厂商告知,现场地下管线仍有丙烯,如果挖掘不当,很可能会再酿大祸,市政府官员之颟顸可想而知。

  更令人慨叹的是,气爆接二连三,而市长陈菊迟至次日凌晨3时多才赶至现场,请问,如此重大灾变为何无人通知陈菊?合理推测,陈菊显然正在睡觉。但几十条人命,数百人受伤的事件,难道不比市长的睡眠更重要?为了要让市长安眠,难道就可以延迟通报?陈菊难道不应该向社会交代一下,为什么水灾时她在睡觉,气爆时她也在睡觉,却都没有人敢吵醒她?

  平心而论,灾难已经发生,当务之急当然是照料死伤,以及善后重建,但高雄市政府和陈菊不认真反省检讨,却积极推卸责任,难道说得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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