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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长:陈为廷要选民意代表须为做过的事负责

2014年12月24日 1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苗栗县长刘政鸿24日表示,要选民意代表就须接受乡亲检验,台湾“反服贸学运”带头人陈为廷必须为做过的事负责。

  投入苗栗县第2选举区“立法委员”补选的陈为廷传出袭胸案,陈为廷去年抗议苗栗县府强拆大埔,在张药房老板张森文灵堂外丢鞋砸中刘政鸿头部。

  台湾师范大学化学系教授吴家诚在社群网站贴文指“一不爽就丢鞋侵犯人,一想爽就侵犯人袭胸,这种人太危险啦”。

  刘政鸿上午参加活动前受访表示,“要将心比心啦!换作是女生、你的女儿、太太或亲人给人家这样(指性骚扰),你会怎样?不要老是只有讲人家”。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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