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门解释陈水扁保外就医:监狱生活妨碍病情
中新网1月5日电 已入狱6年多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5日获准保外就医,为期1个月。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湾法务部门5日解释理由时,引述陈水扁“扩大医疗鉴定小组”于2014年12月30日提出的鉴定报告,指陈水扁病情在积极治疗及细心照护下,无明显改善,显示目前的监禁生活环境确实对陈水扁造成极大的影响以及身心调适上的严重困难。
台湾法务部门在核准陈水扁保外就医的全文中列出扩大医疗鉴定小组的三点建议:
一、陈水扁需要进一步增加家人互动的频率与支持的强度,居家疗养,并且需离开目前居住之环境,才能有效改善其目前病况。且其身心已具有严重障碍,目前无法自理日常生活,需全日由看护协助照顾,因此陈水扁在监狱内接受治疗无法达到疗效。
二、 依据陈水扁过去3年的治疗史,其中包括了在监就医以及戒护就医(在台北荣总医院及台中荣总医院)等方式,对于其疾病的疗效均不理想。
依其病况严重程度,认为在监外治疗,才能有效保障其生命健康,避免其多重退化病情,控制不好而有随时致死危险。因此建议应以保外就医为宜。
三、 基于对于卸任“元首”以及法律的尊重,陈水扁若能保外就医,建议仍应设置医疗小组,一方面可以为陈水扁提供医疗上必须的协助以及信息,另可实时让法务部门“矫正署”掌握陈水扁居家治疗情况。
据此,台湾法务部门“矫正署”认为陈水扁病况确有恶化,符合“监狱行刑法”第58条“在监不能为适当医治”事由,核准陈水扁保外医治1个月。
“矫正署”同时指出,陈水扁的这次保外就医是以医疗为前提的暂时性释放,病况稳定后,仍须回监服刑,其在外的日子不计入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