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二月七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环保署”表示,推估每年有至少二千六百吨毙死猪肉流向消费市场,而不是被送到化制场处理。
云林县地检署近日查获该县一毙死猪私宰集团,经追查发现大量毙死猪肉流向了云林以北的台湾中北部各地。
在台湾南部的屏东县,检警五日也在长治乡查获涉私宰毙死猪的嫌犯,查扣五点五吨已肢解的屠体及一点一吨的香肠、腊肉等加工品;十名嫌犯均被移送屏东地检署侦办。
毙死猪肉流向消费市场包括企业、学校、团体膳食、餐厅乃至于传统肉摊等各种形态,台湾检察官以“全面沦陷”形容其严重性。
毙死猪肉流入市面的消息迅速传开后,台湾民众采购意愿受到影响;在养猪户集中的云林县,肉品拍卖价格已不敷生产成本,养猪户忧心忡忡。
六日,云林地检署检察官黄裕峰已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两名中盘商,法官裁定准押,其他七名下游加工业者分别以十至三十万元交保。
毙死猪问题在台湾存在多年。去年九月,云林县地检署也在桃园县一食品冷冻厂查获云林流出的毙死猪肉一千多公斤。
台湾媒体报道称,原因是暴利太诱人;养猪户偷偷贩售毙死猪,一只至少可赚新台币一千元,非法屠宰业者购买处理后销售出去,也有一倍的利润。
检察官黄裕峰多年侦办毙死猪案。他说,因为“无须本钱赚暴利、处刑太轻不必怕,景气不佳工作难”,让贩卖毙死猪肉(的行为)如野火般扑之不尽。
黄裕峰说,此次查获的贩售毙死猪肉的业者中还有两名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年轻一代已把贩卖毙死猪视为一种“家传、正当”的行业,这已是深层的社会问题。
台湾“农委会”六日已向消费者发出提示,上农贸市场、超市买猪肉时应认明相关的“屠宰卫生合格标章”等;购买时还应观其色、察其味,颜色惨白、发出臭味的猪肉千万买不得。
“农委会”畜牧处处长黄英豪近日也表示,除了以“猪只保险制度”和查缉工作防堵外,未来将把“违法”屠宰的刑期提高,希望以重刑达到吓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