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拟修法扩大犯罪DNA强制采样 引民间团体反弹
2008年06月27日 18: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立法机构今天处理“DNA采样条例”修正案,拟将DNA强制采样对象改依犯罪类型,扩大采样建档范围,采样时机也依犯罪类型,区分为侦查中或一审判决有罪两阶段。
但因大幅扩大罪犯DNA建档的采样范围,引发岛内一些民间团体反弹,民进党“立院”党团在最后一刻挡下,要求交付协商。
依照岛内“DNA采样条例”现行条文,仅性犯罪或重大暴力犯罪案件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应接受DNA强制采样。但修正案初审通过版本,在涉嫌人采样部分,将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抢夺罪及恐吓取财罪也列入采样范围。一审有罪采样部分,则增订采样范围包括挟持交通工具罪、纵火罪、妨害公共事业罪、毒化饮食物品罪等公共危险罪,以及使人为奴隶罪、买卖人口罪等妨害自由罪。
此外,涉犯窃盗罪、制造贩卖或运输重型枪罪、制造贩卖或运输弹药罪等违反岛内“枪炮弹药刀械管理条例”罪行,以及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引用他人施用毒品等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罪行,经一审判有罪也将强制DNA采样。
据报道,这项修法因扩大DNA采样范围,为了兼顾人权,台相关机构初审也通过将现行的“申请删除”规定,改为“主动删除”,即当接受采样的人受不起诉处分或无罪判决确定时,主管机关应主动删除其DNA样本及纪录,被采样人也可申请删除。
【编辑:官志雄】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