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一男子不堪外籍妻子长期以“捏命根子”等方式施虐,二度诉请离婚,由于三个女儿指证确凿,法官判准,父女四人终于免除“母老虎”威胁。
据该男子房东说,该男子是“古意人”,个子中等,脾气好、较软弱,辛苦赚钱养家,还买车给妻子开,却常遭高胖的太太欺负。
知情者说该男子与其女儿身上常红一块、紫一块,“常见他被抓着脖子又打又踢,好像老鹰抓小鸡。”该男子后来吓得在外租屋,并把小孩送育幼院安置。
判决书指出,该男子1994年底与印度尼西亚籍女子结婚,育有三女,未料婚后该女子经常对他及幼女施暴,2000年间该男子诉请离婚获准,该女子被遣返印度尼西亚。
2004年间,该女子来台探亲,以母女亲情无法割舍为由,百般央求原谅,且保证绝不再有暴力行为,该男子一时心软,两人在同年8月再次结婚。
未料,该女子重回男子家后故态复萌,常拿木棍、铁棍将该男子打得全身是伤,女儿也被她拿电蚊拍打脸。有次嫌女儿吃饭太慢,竟拿铁棍把女儿的右手打断,该男子向法院声请保护令获准。
该女子仍不知收敛,去年曾痛殴因身体不适反胃呕吐的女儿,被依伤害罪判处拘役五十五日,从此经常半夜骚扰丈夫,还扬言“要找其它男人杀你”,让该男子终日提心吊胆,再度诉请离婚。
该女子辩称丈夫也曾拿木棍及安全帽打她、骑摩托车撞伤她,还在外瞎搞,让她感染性病。不过他们七岁、九岁及十二岁的女儿都挺身为爸爸作证。小女儿说:“妈妈会用指甲捏爸爸尿尿的地方,还拿铁棍打爸爸。”二女儿指证妈妈在厕所打爸爸,“我到厕所去,有看到一摊血!”“以前和妹妹在家里玩,妈妈用皮带打我跟妹妹,打到瘀青,连来制止的爸爸也一块打。”大女儿也对母亲的暴行不以为然。
法官认为该女子的行为已踰越夫妻应有的尊重,侵害到丈夫的人格尊严及人身安全,且还屡对三个女儿施暴,因此判准离婚,三个女儿由男子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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