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高雄地检署原检察官吴杰人涉嫌在两年前逼奸一名美女证人。经高雄地检署查出,吴利用办案机会邀约女当事人,不仅袭胸、吻耳还逼奸,意图染指十一人。法院审理后认定其性侵三人,29日依贪污、强制猥亵两罪,重判八年六个月徒刑,还要强制治疗。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法院的判决指出,2005年,吴杰人侦办一诈欺案时,声称自己未婚,不断骚扰已婚的女性告诉人,还在车上向对方袭胸,女子扬言跳车后吴才罢休。吴食髓知味,2006年3月间,吴因承办一恐吓案时,又用同样手法,约女性被告见面,不仅在车上强吻其耳及摸手,还要求做爱,以换取不起诉处分。
三个月后,吴又因侦办妨害风化案件,认识一名以证人身份出庭的应召女。吴见女子年轻貌美,利用女子担心家人知道她卖淫,以处分书不寄到她家作交换条件,胁迫女子在旅馆与他发生性行为。女子不甘受辱,第二次吴要求在汽车旅馆做爱时,暗中搜证,拿沾有吴某精液的卫生护垫向调查单位举发。女子向媒体揭发此事时,更大骂吴是衣冠禽兽。
全案爆发后,有多名被害女子匿名写信到地检署,指控也遭吴性侵害。但由于多数被害人拒绝再谈此事,检方只能就四名被害人明确指述的部分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吴与其中一名当事人,是普通朋友关系往来外,其余三件都利用检察官身份性侵害。
法官认定,已婚的吴杰人总是以讨论案件为由,邀约女当事人,再以“特别处理”案件为条件要求做爱,已符合“贪污治罪条例”中利用职务要求、收受不正利益(指性交)罪。
法官在判决书中痛批吴杰人,“猥亵当事人以逞其兽欲,严重践踏司法官箴”。台湾“民间司改会”也说:“一个检察官当成这样,太不堪了!”
据报道,吴杰人两年前被女当事人指控逼奸后已被停职,并送台湾“监察院”调查,台“监察院”已调阅相关资料,一旦确定弹劾,吴杰人将被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最重将被撤职。
面对判决仍不认罪
由于鉴定结果认为,吴杰人性侵害观念认知偏差,犯罪模式固定,法官29日也宣告吴须接受强制治疗。针对判决结果,吴杰人仍不认罪,宣称说:“太夸张了!不能让人信服。我承认我道德上有瑕疵,但没有起诉书所指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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