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3日电 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董事长李至强日前透露,为保证消费者吃到原汁原味、产自台湾的水果,保证从该集散中心发出的水果都是正宗台湾水果,该中心近期将向工商部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保护。
据《东南早报》报道,据了解,10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肃查处和制止假台湾水果蒙骗消费者行为。产地不是台湾的水果不得以“台湾水果”的名义销售,凡销售的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均必须在包装物和价格标签上明确注明实际产地。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近期将向工商部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保护。凡是真正从台湾产地进口的台湾水果,打上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的商标将得到信誉的保证。目前,申请商标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包括图标设计和名称设计。
在刚刚结束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成果展览暨项目推介会上,不少台商到集散中心洽谈“落户”问题。目前,入驻集散中心的台湾农会农企和经销商有262家,100多家在集散中心设立了大陆总部。
而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是全国惟一的台湾水果集散中心。为方便原产于台湾的水果进入大陆,降低台农和台商的经营成本,今年4月份台交会期间,厦门在大陆率先建立了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目前,集散中心专属台湾水果的设施,有700多平方米的台湾水果展厅,及1000立方米的冷库,5000平方米集贸场地,以及1080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
李至强透露,目前这个集散地辐射了全国的主要大中城市,从4月份集散中心成立以来,从这里发出的台湾水果共有400多吨,每周都有台湾水果货柜抵达。而随着入驻企业的增加,这个数字还将进一步增长。台湾一年四季的水果在这里都可以看得到。
据了解,现在进入集散中心的台湾水果,70%以上销往北京、上海、青岛、成都、长沙、南昌、杭州、无锡、天津、哈尔滨等省外城市。另外还有台湾农产品及加工品也进入中心销售。(康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