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0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言词辩论庭最后陈述时,曾声称从来没有拿发票、单据向办公室任何人申领机要费。对此,昔日幕僚马永成却以带着歉意的口吻,当庭说出陈水扁曾交付他十二张礼券发票,申领机要费四百八十万元,并称“是陈水扁要求我配合这么说的”。
检批权力傲慢 完全漠视法制
继检察官日前批扁珍后,检察官还说马永成、林德训与陈水扁有长年的“主从关系”,置身在权力傲慢中,看不到法制,“眼中只看到陈水扁的利益”,完全没有思索法律,放任公款私用,案发后还找陈镇慧制作不实收支明细表,证明二人不仅有主观犯意,还有客观犯行。
马永成说,二OO六年前“高检署”查黑中心陈瑞仁检察官,侦查吴淑珍机要费案,起诉他提到的十二张他人发票,是因当时吴淑珍否认收发票礼券,“为配合陈水扁的要求,做出不得已的陈述”,实际上扁共交付他十一张SOGO百货、一张台北一○一百货礼券发票,合计金额为四百八十万元,拿去申领机要费。
马永成说,就当时的不实陈述,他已向特侦组和合议庭审理中说明过,但他还是要为此表达深切歉意。
凸槽扁的辩白 管钱责任推珍
马永成前述说法,等于“凸槽”扁未涉诈领机要费的辩白。
陈水扁是在二十八日的言词辩论庭,以三个多小时进行答辩中,说明自己在机要费案并没有贪渎犯行,还特别强调他从未拿发票、单据向办公室任何人,申领过机要费,更替同案起诉的马永成、林德训和陈镇慧抱屈。
扁的辩白言犹在耳,马永成昨日在庭讯中的坦白,似有意与扁切割,但在陈述过程中,又数度为扁说话,表示扁的财务都是吴淑珍在处理,由珍直接指挥陈镇慧处理,和扁都无关。
检察官在论告时,直批身为陈水扁幕僚的林德训、马永成,经授权签核,并长年得到“总统府”会计处的认可,两人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将机要费公款私用,和扁珍有犯意连络、行为分摊的共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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