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去年11月11日,陈水扁被台湾特侦组送交收押。图为陈水扁被铐上手铐,准备乘车前往台北地院的一刻。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中新网9月11日电 (魏恒)陈水扁家族世纪大案将于今天(11日)下午4时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可能创下台湾地区首名卸任领导人遭判刑的记录。
由于预期自己将被重判无期徒刑且无法解除羁押,陈水扁昨日决定不前往台北地方法院聆听宣判,并请秘书转告公设辩护人,代为向合议庭具状告知,宣判后将立即委任律师研议上诉,转向二审力战。扁办也将于宣判后举行记者会回应。
一家五口涉案 不明财产数十亿
早在陈水扁任内,其妻吴淑珍就因“国务机要费”案遭到检方调查。去年卸任不到半年,陈水扁因涉嫌“贪污”被裁定羁押于台北看守所。特侦组12月起诉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4案,包括陈水扁、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在内共计被告14人。今年5月,检方再追加起诉陈水扁夫妇向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索款,以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行贿扁家买官案。此外,检方还计划另行起诉“二次金改”、“机密外交”等案。
检方两次共指控扁家收贿不法金额约为8亿元新台币。根据特侦组调查,扁家海内外至少拥有来源不明的金钱在30亿到40亿元新台币上下,尽管吴淑珍多次声明巨款均为政治献金,但事证显示,扁家资产大部分来源均与陈水扁公务员违法有关。
经过多次庭审,只有陈水扁一人进行无罪答辩,另有吴淑珍和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的半套认罪。陈致中夫妇在审理初期声请认罪协商,最后被特侦组拒绝,但在被控的洗钱案辩论终结时,仍表达认罪到底。
在衍生出来的案外案中,扁女陈幸妤也被列为被告。今年9月1日,法院首先对伪证案作出一审宣判:依伪证罪判刑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1年,依教唆伪证罪判吴淑珍2年,4人因符合减刑条例,且在判决前自白,坦承犯罪,刑期各减半为6个月和1年。同案的陈敏熏判刑1年6个月最重。另外,法官认为陈水扁也涉及与子女作伪证,要求检察官另行侦办。法院还另案告发陈致中、陈幸妤涉及贪污罪。
重判几率极高 出狱恐垂垂老矣
“陈水扁不可能无罪脱身”,这几乎是台湾法律界人士的一致看法,连民进党也对陈水扁被判无罪不抱任何奢望。扁在收押期间多次绝食、装病,企图利用各种方法避免收押,还借接见访客机会,策动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发动群众声援,意图妨害司法。“这是双面刃,一面割别人,一面反伤自己”,万律法律事务所庄秀铭律师说,“这是陈水扁诉讼策略的最大错误。”
特侦组是以机要费案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侵占公款罪”、龙潭购地案的“职务上收贿罪”、 “洗钱罪”起诉陈水扁。这些罪名最高罚则,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可判7至30年,侵占公款罪是10年至无期徒刑,职务上收贿罪为7至30年,洗钱罪则为最高5年。法界人士据此指出,如果合议庭认定陈水扁被起诉的罪名成立,最重可被判无期徒刑;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等3项重罪都罪名成立,依台湾“一罪一罚”原则,最轻刑期也要至少10年以上,最多30年。
庄秀铭认为,司法实务上,一般公务员若是侵占公款或利用职务诈取财物,法官都会从重量刑,陈水扁是领导人犯罪,不从重量刑无法向社会交代。虽然无法事先预测陈水扁的刑期,但20年至30年刑期应是最可能的结果。依规定,无期徒刑须服刑满25年才可能假释。不论一审宣判是无期徒刑还是判监20年,以陈水扁现年60岁来算,出狱时都将垂垂老矣。
并且,依照台湾贪污治罪条例规定,法院极可能宣告褫夺陈水扁公权,这恐是在政坛上打滚近30年的陈水扁的最大耻辱。倒扁总指挥、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表示,陈水扁对于权力不知节制,可以当大家的负面教材,如果被重判,“这样的政治人物有这样的下场一点都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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