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9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内政部门28日邀相关单位研修两年前发布的《人口政策白皮书》,做出重大决议,一年内将试办“以房养老 ”政策。
据官员透露,台行政机构初步政策定调,会先选择没有存款及收入,但持有不动产的中低收入户试办,地点选在都会区。有房独居老人或荣民也可能是适用人选。有财经高层则说:“最快6月底定出方案和配套措施,年底试行上路。”
台“经建会”今邀有关部门讨论,今将对外宣布具体方案。“金管会”银行局主秘张国铭说,“金管会”将报告公益型方案,即由当局出资、担保风险,并委托金融机构代为拨款,初期贷款最高限300万元。
依照银行公会版本,即参照美国制度的“公益型方案”,老人须满65岁,房屋自住并位于都会区,贷款成数依年龄愈长、成数愈高,65至70岁可贷款房价的五成;70至75岁为五成五,超过逾75岁则可贷六成,初期限300万元。
手续费部分,含开办、鉴价费共7000元,及每月按贷款额度收0.02%服务费,如贷款300万元,每月要另缴600元服务费,试办地点以都市高房价地区为优先执行的区域,并暂以几家大型银行试做。
台“内政部次长”林慈玲说,今将向“经建会”提出的建议模式,包括有房老人先售后租、房屋卖给公益团体后由公益团体帮忙照顾晚年生活,甚至逆向跟银行抵押贷款等,都将进一步评估。
台湾银行董事长张秀莲说,为顾及银行营运成本考虑,采取公益型模式后,当局可以介入承担长寿风险,只要银行支付完抵押房屋的费用后,就由当局负担每月生活费用,落实社会福利制度。
对以房养老政策,老人福利推动联盟秘书长吴玉琴说,台湾老人自有房屋率很高,但常是有房子无现金,希望这项政策,可让老人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台北县自由业的李子新批评,根本就是把养老人的责任先推给银行,等到银行呆帐负担不了,还不是“国库”要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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