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4月28日电 (张羽)兴业银行研究规划部总经理林榕辉2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兴业银行新台币人民币双向兑换资格已经获批,范围是福建全省,台商台胞最快下月可在兴业银行福建网点兑换到新台币。至此,兴业银行成为继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之后,大陆第三家获批新台币人民币双向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
林榕辉是在此间举办的兴业银行与福建省内各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时作上述表示的。
“作为两岸交流与合作的先行先试区域,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布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林榕辉表示,目前兴业银行正在研究平潭的设点工作,未来将尽快开通新台币人民币双向兑换业务,惠及陆续投资平潭的台商。
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亦表示,该行董事长高建平计划于下月随福建省省长黄小晶访台,落实新台币人民币双向兑换业务的具体事宜,并了解台湾金融市场。
在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方面,福建已经进行了12年的试点:1998年,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福州分行与马江支行率先开办新台币兑换人民币业务。2003年12月,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5个地区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又开始办理一定范围的新台币现钞的兑出业务,福建成为大陆唯一的新台币兑出业务试点。2009年10月试点从原有的沿海一线5个市扩大到福建全省。
在签约仪式上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以来,兴业银行除了明确向台资企业提供5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外,还制订了完善的台资企业服务方案、配套政策与措施,以加强对台资企业授信指导,并加大对台资企业信贷投入力度。(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