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6日电 明基电通公司董事长李焜耀等5名公司高层被控内线交易案,桃园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李焜耀等均获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据“中央社”报道,桃园地检署2007年5月起诉李焜耀、明基总经理李锡华和财务副总游克用、前财务长刘维宇和会计主任刘大文。
检方当时认为,李焜耀等人以员工当人头,先在马来西亚设立克莱欧纸上公司,再以人头名义,盗卖员工分红配股的股票,把新台币8亿余元股款汇往克莱欧,再转汇回台。此外,李焜耀等人还因投资西门子失败,在重大亏损财报未揭露前,以人头员工抛脱持股,规避损失,并又以克莱欧公司名义护盘,违反“证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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