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性侵兼拍裸照 女子被逼退选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30日电 彰化县议员选举惊爆有意参选的黄姓女子,遭交往多年的洪姓男友强拍裸照,再以公开裸照逼迫退选。台湾检方29日依违反“选罢法”胁迫他人放弃竞选及强制、恐吓罪嫌起诉洪姓男子,求刑二年半。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地方选举常有不法情形,多数是金钱交易,或黑道胁迫,拍裸照逼退手法,在选举史上还是首例。检方痛批被告恶质,严重破坏选举公平性。
洪姓男子(63岁)已婚,在地方很活跃,每逢选举几乎“无役不与”,他自称与被逼退选的黄姓女子“通奸20年”。黄姓女子(55岁)也有家室,有3名子女。
5月间,民进党有意征召黄女参选彰化县第八选区县议员,该选区应选5人,有一个妇女保障名额。同选区有争取连任的女县议员吴淑娟。外传洪曾接受吴淑娟20万元,要求设局逼退黄女;吴淑娟慎重否认,强调她真金不怕火炼,此事绝对与她无关。洪姓男子也说,20万元之说,“根本是乱说。”
起诉指出,洪姓男子曾向吴淑娟和她丈夫吴和章承诺,保证黄女不会参选,让这选区只有一名妇女的同额参选。洪得知黄女有意接受民进党征召,5月25日上午佯称要介绍某农会总干事给黄女当桩脚,诱骗黄女坐上他的车子,载到汽车旅馆。
两人在旅馆发生关系后,为退选事争吵,洪趁黄女不备拍了五张裸照,恐吓黄女若仍执意参选,就公布裸照;如果要选,可以,付他100万元。洪事并后多次找黄女,最后黄女被迫放弃登记参选。
黄女弃选后,洪仍多次找她要钱,否则要将裸照交给黄女儿子,案经黄女向彰化调查站报案,指控洪性侵、恐吓、违反“选罢法”。洪在检调调查时承认拍照,但否认恐吓。
检方因双方是多年男女朋友,认为性侵不成立,处分不起诉;违反“选罢法”等,根据通联纪录等物证认为事证明确,将洪姓男子起诉。
受害人昨天下午出面说明,强调当初是被人陷害,没想到台湾选风如此败坏,呼吁社会给女性公平参政空间与机会,但对于被设计的经过不愿多谈。
检方表示,这名男子向检察官坦承确以强拍女子裸照等胁迫方式,要求对方不要参加年底的县议员选举,至于案情细节不便透露。
检方表示,近几年来,侦办的贿选案件大多以现金买票居多,暴力胁迫案件件数已大为减少,地检署也已要求警方密切注意辖区内不法分子活动情形,防类似暴力影响选举案件再度发生。
台当局“内政部长”江宜桦则对事件表示感到痛心,将请刑事警察局密切侦办,为保护当事人,案件细节不便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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