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因特网盛行,许多人利用网络增加曝光机会,不过近来有一股“自拍歪风”,越来越多件将虐待动物画面放置网络、引人注意。对此,台湾“动物保护法”进行重大修法,最快3个月内可通过,未来将判处1年有期徒刑和3万元罚锾。
网络上一股自拍歪风,将虐待动物的画面拍成影片、照片,或以文字描述,张贴在网络论坛、博客或BBS上,包括日前挖狗眼的乌龙事件、拉着兔子跳“Sorry sorry 舞”等等。目的为了“吓人”、“引人注意”甚至“炫耀”,变态的心理在无形中助长虐待动物歪风。
“立委”徐中雄近日提出“动物保护法修正草案”,根据草案内容,除非是供学术研究或公益用途;否则散布、播送或贩卖虐待动物文字、图画、声音、电磁纪录等,公开陈列、供人观看者,都将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3万元以下罚金。
此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联署、送进“立院”,最快在2到3个月内可完成三读,台湾在动物生命的保护上将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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