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2日审理二次金改案,提讯在押的陈水扁。陈水扁辩称,有关检方起诉他违背职务收受贿赂,他无法接受。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陈水扁出庭表示,针对检察官起诉,他无法接受公诉人指控,他没有在“总统”职务上收受贿赂行为,只有在取得政治献金之后,少部分用在自己“大选”经费之用,大部分全部转交给民进党支应及提名公职候选人捐助他们竞选经费。
他同时辩解没有任何洗钱行为,也说国泰世华保管室的钱都是选举剩余款,绝对不是贿款。
2009年12月24日,台检方特侦组侦结二次金改衍生贪污、洗钱等案。检察官认定,陈水扁夫妇收受国泰集团蔡家新台币4亿元、元大马家2亿1000万元,构成贪污。
台北检方2日又依教唆伪证罪起诉陈水扁,其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则并案送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间扁家第一波弊案判决后,告发陈水扁等人涉及教唆伪证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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