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高雄县甲仙乡发生强震,高雄县社会处指出,全县有100到120户民宅达不堪居住程度,适用安迁救助项目,最高可获补助新台币15万元,盼于19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公所申请。
社会处表示,依各乡镇市公所连日来查报结果,全县有100到120户民宅已达不堪居住程度。根据规定,安迁救助补助金额每人新台币2万元,每户至多5人;财团法人赈灾基金会补助每人1万元,每户最高5人。
社会处指出,根据“风灾震灾重大火灾爆炸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等规定,受灾户“因灾致住屋毁损达不堪居住程度者”可适用安迁救助的救助项目。
不过,社会处说,安迁救助是对受影响的人,给予迁居期间的生活费、日用品费、急难慰助性质的补助,但如房屋龟裂未达不堪居住程度,或未拆除大修、修建影响原住处情况者,不在补助之列。
另外,如房屋不堪居住而无住所者,紧急短期内由乡镇市公所或县府社会处协助安排收容避难所,再依个别家户状况,提供租金补助或转介民间慈善团体。
在租金补助方面,社会处表示,户内人口数3人以下每月最高补助新台币6000元,4人最高8000元,5人以上最高1万元,原则以补助半年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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