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赖姓男子与女友论及婚嫁,但因男方父母反对,导致未能结成连理。男方后来竟以女方企盼结婚心理,向其诈骗金饰得逞,赖男遭法院判处5个月刑期。
根据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调查,居住在云林县的赖姓男子与台中的林姓女友,交往多年且有意结婚,但因男方父母极力反对,两人无法完成心愿。
赖男与林女在2006年间自行论及婚嫁,也安排好订婚与结婚的日期,无奈赖男不敢违逆父母,不赞同女方公证结婚的提议,导致婚期延宕。
据检察官调查,在排定的订婚日前,赖姓男子与女友一起前往银楼购买订婚金饰,但是由女友付款。赖姓男子事后以带回家让父母过目为由向女友取得金饰,直至两人分手未见返还。林女愤而控告薄情郎诈欺取财,两个人未进礼堂,反而对簿公堂。
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此案时,赖姓男子辩称事先交付新台币10万元(新台币 下同)给女友用以购买订婚金饰,金饰的价款71000元,所以金饰是男方所有,并无诈欺取财犯行。
不过,承审法官调查,男子供称10万元是向其胞姊所借,可是两人指称的时间点无法吻合,不为法官所采信,因而认定金饰是女方的财产,赖姓男子利用女方急于结婚的心理诈取金饰,犯行确定。
台中地院依诈欺取财及诬告等罪,判处诈骗女友的赖姓男子应执行有期徒刑5个月,但给予缓刑2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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