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日前上路,根据一项民调显示,仍有高达一半以上的私人企业,雇用身障者人数未达法定员额。社福团体担忧,情况如不改善,新法可能变成一部“罚钱法”,对改善身障者就业毫无帮助。
新法规定员工人数34人以上的公家机关、67人以上的私人机构,必须至少雇用1名身心障碍员工,若不足法定人数,须缴交差额补助费。根据“劳委会”“进用身心障碍者概况”数据显示,全台有1500家公私机构未达法定进用标准。
若水国际公司最近抽样深度访谈岛内30家员工超过500人的中大型企业人力资源主管,发现高达9成的中大型企业有意愿进用身障员工,但却有约5成未达法定进用员额。主要原因包括:企业认为进用后隐藏成本偏高,需要企业付出额外心力及人力;身障者平均生产力较低、企业无障碍设施较欠缺等。
另外,有5成受访者不了解身障者可以做什么,对身障朋友的专业与经验无从了解,无法提供适当职缺给身障朋友。还有约5成表示,直属主管及同仁不了解如何与身障者相处,容易造成组织与管理上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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