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劳工局”“2009外劳诗文比赛”得奖名单揭晓,得奖作品中赫然发现一名印度尼西亚籍女子通过纸笔,写出雇主对待她的恶形恶状。
印度尼西亚女外劳目前在台中县新雇主家工作,她照顾一对年迈夫妻,雇主和她感情很好,获知她投稿获奖也为她高兴;台中县政府劳工处长张大春表示,他未接到台北市劳工局公文,如果雇主行为已触犯劳基法和就业服务法,劳工处一定为女外劳主持公道。
她以《故事已结束》为题,抒发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文中描述,她在半夜工作、擦地板擦到一半,却被从事“Spa”的雇主要求帮男客人服务、做SPA,还要帮客人洗澡,“我想象就觉得恐怖、恶心”她最后抗拒雇主要求、哭着跑走。
“妈!你知道我所受的痛苦吗?”面临雇主不合理要求,她曾在大雨中大哭流泪。她写道,雇主不仅让她住在仓库,就连枕头都没有,每天工作时间还从6点到晚上12点。在事件过了9个月后,她决定换新雇主,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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