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日电 陈水扁被控贪污“机密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开准备庭。“中央社”消息,律师转述,法官认定全案属“国家机密”,往后皆不公开审理;陈水扁也就当时“外交”过程,向法官说明约2小时。
报道称,根据特侦组起诉书内容,陈水扁被控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 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外交部”每次提供给台湾地区领导人的10万美元公款,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
庭讯从下午2时30分开始,历时超过3小时。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庭讯结束后表示,前1小时主要讨论证据能力及检辩双方争点,最后2小时则全由陈水扁就当时“外交”状况自我辩护。
石宜琳认为,承审本案合议庭法官十分客气、开明,也非常重视陈水扁的各项权利。不过,石宜琳表示,关于开放阅卷范围的部分,律师与合议庭双方仍未达成共识,律师团会继续向合议庭请求更深入的阅卷程度。
合议庭除谕知下次开庭时间为29日下午2时30分,也确定全案属“国家机密”,往后均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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