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伪证案二审宣判 吴淑珍判刑9个月子女3个月——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本页位置: 首页rayapp涓嬭浇 台湾新闻
    扁家伪证案二审宣判 吴淑珍判刑9个月子女3个月
2010年02月03日 15: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片来源:台湾TVBS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3日)二审宣判陈水扁家族伪证案,陈水扁夫人吴淑珍被判刑9个月,儿子陈致中和女儿陈幸妤、赵建铭夫妇均判3个月;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则被判8个月,全案可上诉。

  检方“查黑中心”2006年间侦办机要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消费的发票不实核销,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3人向检方虚伪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吴淑珍的指示证述。

  陈敏熏则是2008年在特侦组侦办扁案时证称,去过官邸向吴淑珍争取大华证券董事长职位,但去年4月陈敏熏到法院作证,却翻供说从未向吴淑珍提及大华董座一事,证词明显与侦查笔录不符。扁家4人与陈敏熏去年7月遭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日一审判刑吴淑珍1年,陈致中和赵建铭、陈幸妤夫妇均判6个月,陈敏熏被判1年6个月。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