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针对扁案二审判决,特侦组主任陈宏达上午表示,今天起会由9名检察官分工研究高院判决理由,考虑在期限内上诉。
本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就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及其家人所涉“机要费”案等弊案作出二审宣判,改判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同为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指出,扁案二审判决书多达千页,案情庞杂,但上诉法定期限仍只有10天,为免延误上诉时机,今天上午开会决议由现役9名检察官立即分工,在尚未收判书情况下,先以“判决摘要”、“蒞庭笔记”等资料检视判决,再进一步研究是否上诉。
有检察官说,合议庭认定陈水扁涉多条贪污罪,“每罪刑度都在10年以上”,却只判他20年有期徒刑,刑度过轻,此外,在罚金刑部分,扁家併科的罚金比一审为低,审判长邓振球并未实际调查扁家的资力,即行轻判,这些都让特侦组不服气。
陈宏达表示,最高法院是法律审,不就犯罪事实作认定,如果单纯以扁案刑期轻及罚金少提起上诉,会被程序驳回,因此要求检察官研究判决有无违背论理法则、经验法则、有无判决理由不备、判决理由矛盾等,整理违法之处,再据以向最高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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