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解密权"在马英九
2008年03月25日 09: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3月25日电 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称,陈水扁以“国家机密”为由杯葛审理“国务机要费”案,由于“国家机密”的核定权在“总统”,马英九上任即拥有“解密权”,机要费官司正常审判以及陈水扁卸任后的命运就全系于马英九身上。
受刑事豁免权保障而暂时停办的陈水扁被控机要费贪渎弊案,因为政权交替在即,检方即将依法启封发动侦办动作,由于扁被控贪污,与吴淑珍被视为共同正犯,但原由法院审理中的机要费案,因扁以“总统机密特权”,技巧的声请返还扣押证物延宕审理,纵使扁卸任遭起诉,往返抗告中的返还扣押物程序官司,仍有待法院先行确定厘清,全案才有办法进入实体审理。
但扁以“国家机密”为由杯葛地院审理机要费案,由于“国家机密”的核定权在“总统”,马英九上任即拥有“国家机密”解密权,机要费官司的正常审判以及陈水扁卸任后的命运,就全系于马英九身上了。
据悉,在扁卸任后,外界瞩目的机要费案,由于犯罪事实与吴淑珍被控相同,在检方重新启动侦查后,将以并案法院审理的方式将陈水扁起诉。参与侦审机要费的检察官表示,由于陈瑞仁起诉质量在检察界内部备受肯定,他当初起诉吴淑珍等人的起诉书只要换个名字,“就是陈水扁的起诉书了”。
至于扁在吴淑珍“称病”规避机要费案审理后,再以拥有“国家机密特权”的方式,以返还检方押扣发票等证物,阻挠全案的审理,但在新任就任后,新领导人就有“解密权”,届时马英九的做法将影响全案能否顺利进行了。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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