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沉默的佟文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作出自己不应被禁赛的判决后今天终于对外表态了,她委托帮她打赢官司的律师团发表了一份声明。
“佟女士很遗憾地看到国际柔联在2011年2月25日的声明,佟女士担心国际柔联的声明没有说清楚案件中的某些问题从而可能会误导舆论。”声明中指出,国际柔联在佟文兴奋剂检查过程中不仅违反了B瓶开启时佟文或其代理人应在现场的规定,还有多个做法与国际反兴奋剂组织赋予运动员的权益相悖。声明中对佟文当时认错的做法也进行了解释,“2009年10月,在检测结果出来7周后佟女士才得知消息。她感到极度震惊并坚信A尿样检测结果是错误的,佟女士多次通过中国柔联向国际柔联要求进行B尿样检测,以求证实其清白。”
声明称,在多次与有关人士多次沟通后,佟文认识到无法改变结果,“她错误地相信表达忏悔之意是尽快返回奥运赛场的最可行办法。这是违心的无奈选择,并非她本人的真实意愿。”
国际柔联多方面侵权
佟文的律师们认为,国际柔联在兴奋剂检测过程中多个方面侵犯了佟文的权益。如兴奋剂检测7周后才通知当事人;佟文和中国柔道协会9次索要才拿到检测报告;B尿样检测7个月后佟文才被告知。至于佟文承认错误在先,佟文的律师认为,国际柔联违规在前,因此检测结果在“正当程序性权利被严重侵犯的情况下是无效的,不能据此作出对她不利的裁决。”
佟文最后通过声明希望与国际柔联“和解”并解除“误解”,而且“希望尽快重返赛场并重新建立与国际柔联的关系。” (特派记者 白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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