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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新规正人不如先正己 中超仍面临公正老难题

2011年04月01日 14:2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尽管进入足球圈一年多,对于过往的足球黑幕已有很多了解,但在看完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关于“官哨”和“黑哨”的采访后,现任足管中心技术部主任杨新利还是用“触目惊心”和“痛心”来表达自己的第一感受,“今天中心开会内部学习,作为负责裁判工作的技术部,我们在联赛前把裁判集中起来学习已经不可能了,只能对裁判通知到人,要求他们时刻想到‘警钟长鸣’,不要有朝一日再像被抓进去的裁判一样声泪俱下地忏悔,那时就晚了。”

  中国足协原来负责监管裁判的技术部官员张健强、李冬生以及中国足坛曾经的三位名哨陆俊、周伟新和黄俊杰均在央视节目中露面,虽然播出的采访片段为去年秋天录制,但张健强和陆俊等人亲口道出曾经收受贿赂的事实,还是给球迷造成了极大的震撼,“陆俊和张健强一场球就分了70万元,这可是他们自己承认的,我想,他们一个赛季这种黑钱至少能拿上百万元吧。我记得以前有媒体怀疑有假球,足协就让媒体拿出证据,现在证据有了,我倒要看看足协怎么办。”球迷小默说,“球迷花钱,结果看的是假球,这个损失谁来负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球迷面对损失只能“自认倒霉”——而要想在新赛季让球迷看到真正干净、公平的比赛,无论是足管中心的管理者还是即将执法中超的裁判都要面对“恢复公信力”的巨大挑战。

  “其实,从今年开始,我们一直在努力推行新的裁判注册制度,包括裁判的分级和选拔,都有相应的方案来规范,但因为我们在这方面欠账太多,比如以前几乎没有像样的裁判培训和学习课程,所以重新做起来非常困难,等于是从零开始。”杨新利告诉记者,“今年重新注册的情况并不乐观,一是人不多,二是专业突出的人更少,毕竟咱们国家没有职业裁判。”

  据记者了解,中国足球裁判员由高到低分为5个等级,只有国家级和国际级裁判有资格在中超联赛执法。今年年初足管中心技术部向各会员协会发函,请会员协会推荐中超中甲联赛的裁判以及裁判监督,其中担任中超裁判必须有中超执法经历或两年以上中甲执法经历,按照技术部的设想,“裁判分级方案”经过去年的试验,今年可以全面推行。

  “裁判分级制度”旨在对裁判进行更加严格的考核——裁判监督和裁判评议组将在赛后为每名裁判的表现打分,得分低的裁判将受到停哨或降级的处罚,赛季末关键场次的抽签,只有总分在前十名以内的裁判可以参加。

  “上个赛季,有些裁判员的判罚引发了俱乐部和球迷的不满,大部分情况是业务水平不够格。其实,裁判和球员一样,只有多吹比赛才能正确执法,这就更需要我们通过分级制度把最优秀的裁判员放进职业联赛。”杨新利说。

  尽管记者在技术部看到了有关裁判抽签、选派和监管的种种规章制度,但根据陆俊等人在赛前赛后接受贿赂的罪行判断,只有“规则”还远远不够——在南勇、杨一民当政时期,中国足协有关裁判的规章制度也明确规定裁判不许收受贿赂,只不过身为足协官员的监管人本身肆意践踏规则,导致“官哨”、“黑哨”成为横行中国足坛的“潜规则”。因此,对于规章制度的维护与执行,仍将是考验足管中心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

  “可能以前执行起来很困难,多是内部停哨这种简单处理,但在新赛季,我们只要接到举报并核实了裁判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我们就将对这名裁判降级使用,比如从中超降到中甲。”杨新利说,“另外,我们还会像上赛季一样公开抽签确定裁判,现在第一轮到第五轮的裁判已经在足协官网上公示了,这是公开信息,俱乐部、球员和球迷都能够知晓。我想,做到信息公开化,也是预防腐败的一个积极办法。”

  业务培训、分级打分和信息公开,是足管中心为杜绝“黑哨”开出的药方,但仅靠几项补充的规章制度,显然无法解决裁判贪贿的历史问题——古话说“正人先正己”,只有足管中心的官员们还中国足球清白,裁判群体才有公正执法的可能。

  本报北京3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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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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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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