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7月24日晚国家短道速滑队发生的内部冲突事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8月4日晚宣布处理决定:
(一)撤销王濛国家短道速滑队队长的职务;
(二)取消王濛、刘显伟国家短道速滑队队员资格,调整回地方队;
(三)取消王濛、刘显伟参加国际、国内比赛资格;
(四)王濛、刘显伟对损坏的公共物品进行赔偿;
(五)王濛、刘显伟做出深刻检查和道歉;
(六)梁文豪、韩佳良、刘秋宏和周洋在队内做出深刻检查。
冬管中心在处罚声明中说:“此次事件是由于王濛等人违反队规外出饮酒并未按时归队,在领队进行管理时,王濛、刘显伟追打领队和助理教练及上前劝阻的人员;期间损坏了公共物品,并使自己受伤;在凌晨从医院返回驻地后又擅自严重干扰其他队员正常休息。”
不过,冬管中心并没有关死两人重返国家队的大门:“中心做出处理决定是对运动员的教育和帮助,使其能深刻认识并改正错误,使国家短道速滑队和其他项目的运动员能从中吸取深刻教训,继续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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