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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微博“咆哮”国家游泳队:请尊重我的知情权

2011年08月31日 15:25 来源:济南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8月29日,中国国家游泳队与一饮料食品集团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约,出席签约仪式的有游泳世界冠军孙杨、唐奕、赵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抓差出席代言活动,耽误了两天训练,在上海游泳世锦赛上大放异彩的孙杨非常不满。从29日20:30开始,孙杨连发三条微博,炮轰这次签约仪式,称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拉去参加签约仪式,并且印有自己肖像的饮料已在市面上销售,而自己像“白痴一样被蒙在谷(鼓)里”。

  据了解,8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携游泳世界冠军孙杨、唐奕、赵菁,出席了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和美国某饮料食品集团联合主办的中国国家游泳队与该集团签约仪式。根据协议,该饮料系列成为国家游泳队唯一指定茶饮料,合约期限为两年。

  孙杨的三条微博内容第一条是:“不明白领导(是不)是为我好呢?(是不是)真的让我静心备战奥运会?甚至不能私自接受任何采访,反正一切活动需要领导点头。本人和家长按照领导的意思严格执行。前天通知去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活动,据说是领导接见,我根本不知内情,今天进去才明白是签约仪式,3元一瓶饮料已在市场销售,有我世锦赛夺冠的照片。”15分钟后,孙杨又以咆哮体和感叹号表达自己的不满:“太多的无奈!!!这只是其中的一件事!!!我只想维护自己权益!最气愤的是,带我去的领导知道一切,把我当白痴一样的蒙在谷(鼓)里!运动员靠成绩!!!才是最终的硬道理!!不过分我也不会这样!!!!!!”两个小时后,孙杨又转发了与第一条相似的内容。

  事件另一当事人、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签约是国家队的集体广告,孙杨作为中国游泳队的一员,他有义务参与。”对于孙杨的“咆哮”,有网友评论:新生代的世界冠军们不会再像以前那样逆来顺受了。 (记者闫珍珍)

  游泳管理中心正告孙杨:

  “你是国家培养的”

  8月30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副主任尚修堂在电话中对记者就孙杨微博“炮轰”内容进行了正面回应:“国家队让孙杨参加签约、代言的活动没有任何问题,孙杨作为国家队的一员,是有义务参加代言活动的。”

  尚修堂指出,凡是各支国家队都有运动员商业签约的规定,孙杨代表中国游泳队签约一事是符合总局规定的。“孙杨是国家培养的运动人才,国家队现在需要你,你是有义务代表国家队参加签约仪式的,更何况每年中心都会拨款五六百万送运动员出国训练,孙杨也有受益,因此孙杨代表国家队参加签约仪式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尚修堂说。

  尚修堂进一步表示,现今中国运动员培养体制中,运动员不需要“自掏腰包”,训练经费全由国家负担的,所以运动员都有代表国家队签约的义务。

  在孙杨发出的三条微博中,他屡次表示,国家队有多次在不告知自己的情况下签约赞助商,其中特别提到了国内某牛奶企业,对此尚修堂表示:“那一次我们和孙杨有过沟通,他是知道的,并不存在不知情的情况。”

  世锦赛期间,孙杨穿了一件361°的衣服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外界质疑孙杨与361°签约。尚修堂间接对此提出了批评,“国家队的运动服赞助商是耐克,你不能与361、362什么的签约,必须与国家队保持一致。”

  经过这次事件,尚修堂表示,由于运动员的认知水平不同,国家队意识到平时需要与运动员进行更深层次的沟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尚修堂说:“每个运动员的认知水平有限,发生这种事情也是正常观念所致,今后组织会与孙杨加强沟通的,请大家放心。” (记者闫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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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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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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