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员 李大玖)8月 31日下午,桑兰在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递送辞职动议,请求法官准许其辞去桑兰代理律师的职务。
海明在动议中陈述了10条理由,说明他与桑兰之间已产生无法修补的裂缝:其一,桑兰公开指责海明接受被告贿赂,与被告律师莫虎勾结,背叛雇主;其二,桑兰向他人或律师征求意见,公开威胁要控告海明;其三,桑兰和她的经纪人黄健暗中录下海明的谈话,并威胁要以录音为证据向律师协会投诉海明违纪;其四,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后,桑兰埋怨海明未详细解释协议内容;其五,桑兰要求保险公司绕过海明把款项直接汇入她自己在北京的账户;其六,桑兰一再反对海明提出的与被告和解的建议,反而要求把官司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其七,桑兰告薛伟森强奸的刑事报案因缺乏证据而失败,却将责任归咎于海明,指责海明没有提供正确指导意见;其八,桑兰拒绝接听海明的电话,拒绝答复电子邮件,拒绝到律师事务所与海明见面,黄健甚至威胁要打911电话让警察来逮捕海明的秘书;其九,桑兰拒绝支付律师费和各项法庭费用;其十,海明帮助桑兰在长岛租房,桑兰仅支付了押金和第一个月房租,从第二个月开始就拒绝支付房租。
这是海明继8月30日公开宣布起诉桑兰,向桑兰追讨律师费和房租之后采取的进一步行动。纽约法律界人士认为,海明连日来的行动主要是想从告刘国生、谢晓红和莫虎的官司中抽身撤退。纽约法律规定,律师不能自行解聘。如果雇主不解聘,律师要想退出,需要既获得法官的批准,又征得对方律师的点头才行。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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