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一民案牵连出的包括高洪波、吴金贵和殷铁生等原国字号教练涉案一事,如重磅炸弹一般让中国足球反赌案所受关注度再攀新高。尽管到目前为止,几名涉案当事人均未对杨一民行贿一事作出回应,但据记者前天从杨一民辩护律师王树静处获得的信息,“2·06专案组”对杨一民和涉案教练分别作出的询问笔录内容详细地揭露了几名教练当初行贿杨一民的细节。不过在认可相同的涉案基本事实的前提下,杨一民和高洪波的证词在一些环节上有所出入:高洪波坚称是杨一民向其索贿,杨一民则称高洪波是主动行贿。
高洪波按手印作供 称杨一民向其索贿
根据起诉书显示,高洪波曾于2004年11月和2005年中分两次向杨一民行贿2万元人民币、一件价值1000元的毛衫和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共计折合人民币约2万6000元左右。在警方的调查过程中,曾将高洪波带走协助调查,并对高洪波做下了长达近十页的笔录。
从笔录的影印本可以看到,高洪波在每页笔录的最下方都签了自己的名字,并且在名字之上盖下手印。在高洪波笔录的最后一页,高洪波亲自写下一句“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一样”,然后同样签字按下手印。
在高洪波的笔录中,承认了曾向杨一民送现金和财物的事实。不过针对2005年赠送杨一民笔记本电脑一事,高洪波声称是杨一民亲口向他索要笔记本电脑之后,自己才送礼。高洪波的笔录称:“2005年8月我在北京休假,一天晚上我到杨一民家里去看望他。……在我们说话的过程中,知道他女儿考上大学了,我就问他还需要什么不,他对我说:‘我女儿需要一台电脑,你给买一台吧’。我说‘可以’,第二天我就到海淀区中关村电子城去买了一台东芝牌笔记本电脑。当天晚上我就到杨一民家,……将电脑放在他家书房的桌上,……杨一民当时对我说:‘谢谢你了。’”
不过,根据杨一民在笔录中却称是高洪波主动送礼:“在我俩说话过程中,他听说我女儿正在念高中,准备考大学,他就问我需要什么不,干脆给你女儿买一台电脑吧,我对他说:‘行,那你就给他买一台吧,她上学需要。’……第二天他就买了一台东芝牌笔记本电脑过来。”
教练送钱走亲情路线 杨一民称“并非索取”
向杨一民送礼的国字号教练还包括吴金贵、殷铁生、哈威和王军等。其中,起诉书指控“2004年夏季和2007年五六月份,被告人杨一民索取吴金贵欧米茄女表一块、健身跑步机一台为受贿”。不过在庭审当日,杨一民及其辩护律师均否认自己属于索贿,因此认为该项受贿罪名不应成立。
杨一民供述:“有一次他(吴金贵)受中国足协委派到香港观摩香港与马来西亚的比赛,……他说给小施带回来一块女士欧米茄手表,我说不用,他说都买回来了拿去吧,……他又听说我要搬家了,……送来一台跑步机……”询问人员问杨一民“吴金贵为啥要给你这些东西”,杨一民称:“我们是三十多年同学,他和我及我爱人关系都不错……”吴金贵还曾向杨一民送过5000美金。据吴金贵供述:“他女儿出国,我在国外待过,知道在国外不容易,我俩又是老同学,他女儿我也认识,见面就管我叫叔叔。……正好我身上带了点美金,给侄女出国买点东西,表示表示心意……”
前国奥、国青和女足守门员教练哈威,也是通过给杨一民老婆和女儿进行“表示”,达到送钱给杨一民的目的。据哈威供述:“2008年我和杨一民通电话,得知他老婆病危,……第二天到医院去看他爱人,临走时就给了2万块钱。……2009年杨一民女儿出国回来,有一天晚上我就到杨一民家,……我对他说:我也没买啥,这点钱就给你女儿出国用,于是我就把2万块钱给了杨一民……”
新闻背景
高洪波送两万挂帅厦门
杨一民受到法院22起、40余项指控,起诉书上的第10条即与高洪波有关。其中写道:“2003年12月,被告人杨一民利用担任足管中心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时任国家男子足球队助理教练高洪波的请托,为高洪波担任厦门蓝狮足球俱乐部主教练提供了帮助。为此,杨一民于2004年11月和2005年7、8月在其家中先后收受高洪波所送人民币20000元和东芝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人民币60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