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试行)》全文
中新网2月10日电 北京时间今天上午,中国足球协会在香河基地召开了中国足球协会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试行)。
方案全文如下: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试行)
中国足球协会
(2012年2月1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了促进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是要改变由中国足协既办赛又监管的现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当代足球职业联赛运作模式,管办分开,职能明确,能充分调动参与各方积极性,有中国特色的职业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改革,将联赛办赛职能从中国足协剥离,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实施。同时,鉴于联赛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社会公益性,办赛与经营也必须分离,分别由不同职能的专业机构实施。
二、基本原则
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在我国体育管理领域中尚属新事物,在实施过程中,还可能不断遇到新矛盾和新问题,因此,改革是一个逐渐深化和完善的过程,应按照积极创新、有序可控、分步实施、从易到难、不断深化、逐步完善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进。
三、主要措施
(一)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
1.中国足协依据章程设立“职业联赛理事会”,授权其负责职业联赛的相关事宜,同时不再设立中超、中甲联赛委员会。
2.理事会根据组织框架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
在职业联赛理事会框架内,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各方主体参与、共同管理职业联赛的平台,完善制度建设和工作规范,逐步建立科学的议事、决策机制和办事程序,统筹中超、中甲联赛职能。
3.中国足协将充分尊重和维护联赛各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调动、发挥其议事、决策的积极性,同时引导、激励俱乐部等参与主体,努力提高行业自律的自觉性。
(二)加强宏观管理,完善职业联赛监督体系
1.逐步理顺和建立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中超公司分级管理层次。形成联赛的监管机制、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2.国家体育总局依法依规重点对中国足协的章程、规划、体制框架、人事、财政、制度规范等进行审议、批准、审计、评估。按照规范化要求,建立必要的报告制度、审议制度、评估制度、问责制度。
3.中国足协重点对职业联赛理事会的规划、体制框架、运行机制、制度规范、商务运行、赛事安全、规定执行(包括注册、运动员身份与转会等规定)等进行审议、批准、审计和评估,协调联赛中重大事宜。按照规范化要求,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纪律处罚、仲裁等各项规章制度。中国足协对俱乐部的准入条件与审查进行批准、监管。
4.职业联赛理事会拟订和实施职业联赛发展规划、联赛运行管理、商务开发方案,处理职业联赛日常办赛事务,对办赛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按照规范化要求,建立必要的报告制度、审议制度、评估制度、问责制度、中超(中甲)俱乐部会议及联席会议制度。
5.中超公司承担职业联赛的商务开发工作,对职业联赛商务开发项目进行审批、评估、协调和执行等。按照规范化要求,建立必要的报告制度、审议制度、评估制度、问责制度等。
6.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对职业联赛的长效监管机制。
7.设立用于职业联赛监管的专项资金。
(三)做大做强中超公司,整体提升职业联赛品牌价值
中超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同公司法》独立运作,根据与中国足协签署的授权协议,代理经营和开发中超联赛整体性商务资源,同时接受委托代理中甲联赛的商务开发。中超公司将逐步实现职业联赛商务开发一体化运作,根据发展需要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通过对中超公司的优化组合,达到整体提升职业联赛品牌价值的目的。
中国足协授权职业联赛理事会对中超公司给予指导。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在2012年3月新赛季开赛前实施新的职业联赛管理和运行模式。在中超联赛商务已经独立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职业赛事职能独立管理和运行,形成职业赛事和商务开发分别独立运行的机制,同时逐步加强监督制约和自律机制的建设。
第二步:修订《中国足协章程》,制定、修改、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如注册规定、运动员转会规定、委员会工作规范等),完成中超公司章程的修改,逐步实现公司自我发展。为职业联赛相对独立管理和运行建立规范的规章制度保障,构建在中国足协领导下的职业联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三步: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结合职业联赛的运行情况,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实现职业联赛实体化管理的目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职业联赛管理机构。
五、当前的主要工作
为了在2012年赛季前启动新的职业联赛管理体制,迈出管办分离的新步伐,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履行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的必要程序
召开中国足协执委会和中国足协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设立职业联赛理事会。
(二)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组织管理体系
中国足协确定职业联赛理事会主席人选。组成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执委会委员。中国足协提名执行局局长人选,理事会执委会通过并任命。理事会审议并通过工作规范。
(三)明确经费来源及理顺财务关系
理事会及其下设机构的日常经费在严格预、决算管理和财务公开透明的前提下,计入职业联赛运营成本,从职业联赛的商务资源经营收益中列支。中超、中甲经费独立核算。在中甲联赛商务开发未获得利润前,继续沿用原各项经费的支出方式。
(四)加强培训工作
在理事会的工作规范通过后,对理事会、执委会组成人员和执行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以尽快熟悉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适应新的管理要求,更好的开展工作。